當你決定委託房仲業幫您銷售委託之後,最重要的工作當然是選擇一個有衝勁、為人正直、把你的房子當成是自己房子一樣用心賣、用盡心思把你的房子曝光、願意忍受風吹日曬雨淋的守在現場幫您的房子作直接銷售的好業務

  (↑↑↑↑↑ 這個傢伙非常符合上述條件↑↑↑↑↑)

此外,雖然說找大品牌的仲介公司比較有保障,但是建議還是先打通電話跟房仲業務聊一下,試探一下這個房仲業務的個性、有過什麼樣的成績以及計畫如何快速將你的房子賣掉,講到這,歡迎各位屋主撥電話來找小弟聊天-0982-950630 永慶竹北勝利店林振豪。

言歸正傳,委託房仲業務幫您銷售房子,通常必須要簽署銷售委託書,銷售委託書分為一般委託與專任委託。

依照目前的政府規範,銷售委託書的內容大多為制式合約,各仲介體系的委託書大同小異,但還是得多加留意權利義務的部份,避免自身權益受損。

此外,如果您是中古屋要轉手出售,請詳細註明你有哪些家具、廚具、家電是不搬走的,避免日後造成爭議,同時委託書會有一張房屋現況說明書,也必須是要您親自填寫,內容是在陳述你的房子有沒有漏水、改建、凶宅、輻射、海砂等等問題,請屋主親自填寫代表若因為屋主隱瞞而造成交易糾紛,則須由屋主負責任。


※一般委託:在委託期間內屋主可以自售,也可以再委託他家仲介幫你銷售,也因為沒有強制規定屋主不得透過其他管道銷售,所以通常一般委託是可以終止的,換句話說若你自己賣掉了、A仲介幫你賣掉了、突然不想賣了,你都可以隨時要求仲介終止你簽訂的一般委託(當然如果服務你的仲介業務表現得不好,你也可以選擇終止一般銷售委託,趕緊換另外一個認真的仲介業務幫你賣房子。)
 

※專任委託:一個物件再同時間只能有一家仲介公司有權利銷售你的房子,哪怕是同一個品牌但不同分店,你還是只能委託其中一間分店來幫你銷售,而且屋主本人也不能銷售喔,違反規定可是會有罰則的,專任委託就不得任意提早終止合約了,所以簽署專任委託之前,可以再三評估該名仲介業務是否值得信賴,來決定要簽多久的專任委託。

 
究竟該簽一般還是簽專任呢? 哈哈,換作是我當然希望屋主能夠跟我簽專任委託,這代表在委託期間內不會有其他業務來干擾這個物件,我可以專心的、耐心的跟誠意買方洽談價格,進而成交,話雖如此,一般委託的物件我還是非常認真對待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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