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0年度住宅補貼於7月5日開跑囉!為了協助中低收入之家庭解決居住問題,內政部營建署每年推動「住宅補貼」提供租金補貼、購置住宅貸款利息補貼及修繕住宅貸款利息補貼,今年度受理申請時間為100年7月5日至8月15日止,且購置住宅貸款利息補貼除了可與財政部辦理之「公股銀行辦理青年購屋優惠貸款」(500萬元額度)搭配使用外,償還年限也延長為30年(其中政府利息補貼年限最長20年),可減輕有購屋需求民眾每月攤還房屋貸款本息之負擔。


該方案係協助中低收入戶解決居住問題,故其申請資格有限制家庭年收入及每人每月平均收入均須低於一定金額以下(詳表一),如以臺北市為例,家庭年收入要低於158萬元,且每人每月平均收入低於5萬1,779元,則符合申請條件。另為積極協助弱勢家庭解決居住問題,若申請人之家庭成員具列冊低收入戶、身心障礙者、受家庭暴力侵害者及其子女、單親、重大傷病者、原住民、重大災害災民或申請人為65歲以上老人,於評點時將酌予加分且適用第一類優惠利率(即按「郵儲利率減0.533%」機動調整,較第二類優惠利率少0.575%,詳表二)。


該方案之相關申請條件及規定,民眾可至內政部營建署網站(http://www.cpami.gov.tw)點選「快捷服務」項下之「住宅補貼及青年安心成家專區」查詢,且自100年7月5日起,於該專區亦可下載申請書,如民眾無法上網者,也可以向直轄市、縣(市)政府索取。另受理申請期間,內政部營建署設有諮詢專線02-21927171,將於100年6月22日起提供專人諮詢服務,如有相關問題,可撥打洽詢。

表一 100年度住宅補貼之家庭收入標準表
單位:新臺幣

戶籍地

家庭年收入

每人每月平均收入

新北市

158萬元

41,412元

臺北市

158萬元

51,779元

臺中市

111萬元

36,061元

臺南市

111萬元

35,854元

高雄市

111萬元

39,011元

臺灣省轄市(基隆市、新竹市、嘉義市)、桃園縣

111萬元

35,854元

臺灣省(臺灣省轄市、桃園縣除外)

103萬元

35,854元

金門縣、連江縣

103萬元

30,793元

表二 購置住宅、修繕住宅優惠貸款額度、償還年限、優惠利率、適用對象及補貼利率
單位:新臺幣

貸款額度

購置住宅貸款

最高220萬元

修繕住宅貸款

最高80萬元

償還年限

購置住宅貸款

最長30年
(付息不還本之寬限期最長5年,政府利息補貼年限最長20年)

修繕住宅貸款

最長15年(付息不還本之寬限期最長3年)

優惠利率




優惠利率

郵儲利率減0.533%。

適用對象

經主管機關認定符合下列條件之一者:
1.社會救助法審核列冊之低收入戶。
2.身心障礙者。
3.六十五歲以上老人(限申請人)。
4.受家庭暴力侵害者及其子女。
5.單親。
6.重大傷病者。
7.原住民。
8.重大災害災民。



優惠利率

郵儲利率加0.042%。

適用對象

不具第一類條件者。

備註

1.政府補貼利率:議定利率減優惠利率。
2.議定利率:內政部洽商金融機構議定之利率。
3.郵儲利率:係「中華郵政股份有限公司二年期定期儲金機動利率」簡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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